一、氧气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上。当沿建筑物的外墙或屋顶上敷设时,该建筑物应为一、二级耐火等级,且与氧气生产或使用有关的车间建筑物;
二、氧气管道、管架与建筑物、构筑物、铁路、道路等之间的小净距,应按本规范附录一的规定执行;
三、氧气管道可以与各种气体、液体(包括燃气、燃油)管道共架敷设。共架时,氧气管道宜布置在其他管道外侧,并宜布置在燃油管道上面。温州不锈钢管厂家各种管线之间的小净距,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执行;
四、除氧气管道专用的导电线路之外,其他导电线路不应与氧气管道敷设在同一支架上;
五、含湿气体管道,在严冷地区可能造成管道冻塞时,应采取防护措施。
第9.0.13条厂区管道直接埋地敷设或采用不通行地沟敷设时,应符合下列要求:
一、埋地深度,应根据地面上荷载决定。管顶距地面不宜小于0.7m。含湿气体管道,应敷设在冻土层以下,并宜在较低点设排水装置;穿过铁路和道路时,其交叉角不宜小于450;
二、氧气管道与建筑物、管路及其他埋地管线之间的小净距,应按本规范附录三的规定执行,且不应埋设在露天堆场下面或穿过烟道和地沟;
三、直接埋地管道,应根据埋设地带土壤的腐蚀等级采取适当的防腐蚀措施;
四、氧气管道采用不通行地沟敷设时,沟上应设防止可燃物料、火花和雨水侵进的非燃烧体盖板;严禁各种导电线路与氧气管道敷设在同一地沟内。当氧气管道与其他不燃气体或水管同地沟敷设时,氧气管道应布置在上面,地沟应能排除积水;
五、直接埋地或不通行地沟敷设的氧气管道上,不宜装设阀门或法兰连接接点。
第9.0.14条车间内部管道的敷设,应符合下列要求:
一、厂房内氧气管道宜沿墙、柱或专设的支架排挤敷设,其高度应不妨碍交通和便于检验;当与其他管线共架敷设时,应符合本规范第9.0.12条第三款和附录二的要求。当不能排挤敷设时,可以单独或与其他不燃气体或液体管道共同敷设在不通行地沟内,也可以和温州不锈钢管厂家同一使用目的燃气管道同地沟敷设,此情况下,应符合本规范第9.0.13条第四款的要求;
二、进进用户车间的氧气主管,应在车间处便于接近操纵、检验的地方装设切断阀,并宜在适当位置装设放散管,放散管口应伸出墙外并高出四周操纵面4m以上的空旷、无明火的地方;
三、通往氧气压缩机的氧气管道以及装有压力、流量调节阀的氧气管道上,应在靠近机器处或压力、流量调节阀的上游侧装设过滤器,过滤器的材料应为不锈钢或铜基合金。